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男子冒充员工转租厂房诈骗他人1万元获刑

四川法制报 2015-12-11 19:01 大字

40岁的男子吴某想空手套白狼,冒充公司员工将厂房转租给他人,骗取定金1万元后逃跑,随后被举报落网。11月30日,江油市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打工时找到免费住房

吴某今年40岁,是江油市彰明镇人,初中文化,向以机智著称,很少吃过亏。2014年底,吴某到江油市打工,别人租房住,可他到附近转悠一下后,就找到了免费的住房——四川省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办公楼及院坝。原来,高速公路修通后,该建筑就闲置了下来。本来有一个老头儿看守,后来老头儿见公司不付工钱,忍不住将这些情况向前来打听的吴某抱怨,两人交谈甚欢,老头儿便把院坝钥匙交给吴某便走了。吴某就在这房子内免费住了起来。

冒充员工转租厂房

2015年初,冯某到江油来办快递分公司,看中了该处建筑,就上前询问吴某相关情况。吴某说:“老板走时跟我说了,我可以代行转租,只是租金金额确定之前要向老板汇报。”双方谈妥租金后,吴某说:“如果你真心想租,就先交一万元定金。告诉你,很多人都想租这房子。如果你不交定金,我就有可能把它租给别人。”

冯某听后,就与吴某写了租房协议,并交定金一万元。冯某前脚一走,吴某后脚就溜,“有了这一万元,还打什么工呢?”他揣上那一万元回了老家。

诈骗他人案发被抓

第二天,冯某到那已交了定金的房子处,发现吴某已走,就给他打手机。吴某先是支支吾吾,后是关机,最后干脆换号外出打工。意识到上当受骗的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走访,警方把吴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9月18日,吴某在陕西省西安市被抓获。案发后,吴某的亲属代其向冯某退赔了一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刑法》第266条、第52条、第53条、第67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吴某犯诈骗罪。

兰有斌 梁弄璋 李旭

新闻推荐

土地集约经营 走“农文旅”致富新路

□本报记者刘鑫驱车行驶在江油市大康镇,通村水泥路平整宽敞,一幢幢农民新居立面崭新,远处以“爱情花海”为主题的万亩百合花种植区,以及5000亩经济林园区,更是博人眼球。“去年光是村里的建筑公司分红...

江油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江油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