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上 如何依法开展地震预警
一次备受争议的“地震预警”引发的思考——
□本报记者 钟振宇 陈婷
一次备受争议的地震预警正在持续发酵。
8月11日下午,北川县周边部分苹果手机用户突然收到APP警报:“北川发生6.0级地震……”然而震感并未如期而至。不久,国家地震台网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这是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以下简称减灾所)系统误报所致。12日,减灾所通过其微博发布“关于对8月11日手机地震预警测试演习的情况说明”,称国家地震台网中心在没有任何人与减灾所沟通、核实的情况下,“将测试演习信息妄称为‘误报\’,并进行不实宣传,对此我们表示很遗憾。”
一场政府地震部门和社会防震减灾力量之间的“短兵相接”,引发的是对地震预警如何依法开展的思考。
网友质疑
发布者是否考虑过会造成恐慌?
昨日,当减灾所关于“预警测试演习”的情况说明发出后,引发了不少网友质疑:发布者是否考虑过会造成社会恐慌?“散布谣言引起恐慌要坐牢的,你们别拿演习当幌子”网友“Zick-Zeon”评论说。“光有文件没有规章,哪个部门批准的?”网友“我家有只闹萌萌”留言称。
北川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演习容易造成恐慌,下次再预警,大家很可能以为“狼来了”。
记者昨日从省地震局获悉,该局开始着手了解具体情况,已安排绵阳市防震减灾局和北川县防震减灾局就此事给当地造成的影响展开调查。
那么,减灾所是否考虑了可能会给群众造成恐慌?“到目前没有用户向我们投诉。”减灾所所长王暾说,APP发出响铃警报地区是北川“震中”为半径50公里范围内的用户,数量不会太大,并在20分钟后向这些用户通报了演习情况。“如果再搞这样的演习,会事先通过微博等方式对不特定用户进行告知,并在用户下载APP前再告知可能会随机开展地震预警演习。”
法律空白
预警信息究竟该由谁来发布?
实际上,此前,减灾所曾多次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但有网友质疑,一家民间科研机构有没有发布重大地震预警信息的资格?演习又是否合法?
地震预警和预报预测是两个不同概念,属于秒级响应。74岁的省地震局资深专家韩渭宾研究员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会公众对地震预警信息十分敏感,地震预警信息处理稍有不当,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或造成发布地震预警的政府相关机构的信用损失,引发公众对后期地震预警的不响应。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省内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但是对地震预警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骆西宁说,对于应急演练演习管理,目前国家和四川省暂无法规。
如何弥补法律空白?目前,省政府已将《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为2015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将于近期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力争年内出台。
该由谁来发布地震预警信息?这是立法最核心的内容。目前草案已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了各方意见。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可能拟定发布主体为省人民政府,或由其授权单位、部门发布。
连锁反应
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何去何从?
《办法》如何界定发布主体,这也是王暾最关注的。他坦言,地震预警正站在十字路口上。“减灾所有能力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地震预警信息。”王暾表示,已经把意见告知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社会力量如何参与防震减灾事业,我们一直持开放态度。但社会力量不适合作为地震预警的发布主体,依法应由政府发布或授权单位和部门发布。”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工作人员表示,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地震预警的研究和相关设备的生产,只要产品符合国家地震局的技术标准,就可以通过竞标等方式参与政府项目。
韩渭宾等专家认为,地震预警是门前沿科学,技术认知依然有限。社会对地震预警技术的宣传不能盲目和吹捧,要使地震预警真正发挥作用,技术和法律层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重而道远。
据悉,一张由国家地震局主导的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基准站组成的区域性预警网络,正在川滇交界地区勘察施工,并力争年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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