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兼职藏陷阱 钱财受损成帮凶
“只需要租借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就能日赚千元。”这样看似诱人的“跑分”网络兼职项目,其实背后隐藏了极大风险,不仅可能上当受骗,还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近日,安州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11人的犯罪团伙中,最大的27岁,通过搭建“跑分”网站,以高返利引诱受害人充值,诈骗20余名受害人18.7万元。
■付传捷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赵利宾
2019年11月,陈某、朱某等4人发现网络上有很多兼职“跑分”的信息,于是便共谋利用“跑分”网站骗钱,并邀约王某、黄某等6人出资入股,由陈某等人提供跑分网络平台模板,委托余某开发跑分网络诈骗平台,并明确了每人的股份比例,形成了以陈某为主要负责人的诈骗犯罪团伙,并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处发布兼职跑分招募内容。期间,为逃避警方打击,该团伙还多次对跑分网络平台进行更名。
据了解,所谓的“跑分”,就是利用微信或支付宝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赚取佣金。该案中,陈某等人通过搭建的跑分平台网站,要求加入的受害人充值现金作为“跑分”所用的资金,通过类似网约车“抢单”的模式进行运作,并以1%-1.5%的比例设置佣金,也就是说,接一个10000元的“跑分”项目,可以赚取110元到150元。受害者加入初期,陈某等人会先进行一段时间“养鱼”,让受害人成功提现尝到甜头,当受害人充值达到一定金额后,便不再让受害人提现,并将受害人拉黑。
2020年3月28日,陈某等人在河南平顶山市被安州警方抓获。经查,2019年11月-2020年3月,该犯罪团伙利用该手法共计诈骗2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8.7万元。令人惋惜的是,这个11人诈骗团伙中,年龄最大的不过27岁,最小的19岁。而在受害人群体中,不少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参与其中。
日前,安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等11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跑分”平台多被用来为电信诈骗、赌博、色情等违法犯罪提供洗钱服务,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些不明就里的年轻人参与此类“兼职”,在承担经济损失风险的同时,还将可能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负相应法律责任。避免“跑分”陷阱,要珍惜自己社交账号的使用权,不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不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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