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住有所居”
本报讯(唐巍文/图)“这是举报电话,如果发现有人违规享受公租房的问题线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近日,安州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辖区民安小区一边摸排收集线索,一边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
这是安州区开展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一帧画面(如图)。
安州区现有保障性住房1754套,分别位于花荄镇、黄土镇、秀水镇、河清镇、桑枣镇、塔水镇等6个乡镇10个小区,已分配1740套。为有效破解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难题,让需要的人住上房子。近年来,该区全面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严厉整治公租房分配管理中存在的转借、转租、拖欠房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去年12月,安州区全面启动公租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1740户公租房承租户的家庭人口信息变化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财产)以及个人购置住房和车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租金欠缴、住房空置和转租转让等违反国家政策的家庭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治。经过摸排,民安小区目前已腾退出10套公租房,面积从49到59平方米不等。
安州区住建局副局长康妍告诉记者,今年6月,安州区正式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新的实施办法,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同时还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原发放对象仅限于安州户籍城镇居民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将安州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和新就业大中院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租金标准由原来的人均3.5元每平方米每月,调整为安州区城市规划区建成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执行人均7元每平方米每月,其他保障家庭执行人均6元每平方米每月;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执行人均6元每平方米每月,其他保障家庭执行人均5元每平方米每月。
此外,区住建局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选择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对接核实,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高保障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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