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环有监督 小农水项目“水”不得
实地测量,检查小农水工程质量。
安县积极运用预腐措施,创建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模式
□周丹特约通讯员 唐巍 文/图
5月21日,年逾六旬的义务监督员赵龙贵像往常一样,一天到晚都“钉”在安县宝林镇高林村水渠施工现场,“如果发现有问题,就让他们马上返工。否则我就不签字,他们也拿不到工程款。”赵龙贵说,小农水项目“水”不得,这是自己的水渠,当然要修好!
今年来,安县以宝林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项目为试点,积极探索预腐措施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综合运用,将执纪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创建了重大项目建设监督的“宝林模式”。
摸水情 听民声
2014年,总投资3200万元的小农水建设重点县项目落户安县。实施小农水项目的目的是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因此摸清水情、听取群众意见、做好规划是建好项目的前提。
安县水务局与项目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深入项目区村、组摸清水利现状,通过“点题专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群众建议60余条,汇总后融入项目初步规划;项目初步规划形成后,返回项目区村组召开坝坝会,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并进一步听取意见;项目规划正式确定后,再次向项目区群众通报,同时明确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权力与义务。“两听取两通报”,实现了群众意愿与项目规划的充分结合,既确保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又为开展项目监督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安县水务局开展“百村说水情”活动,坚持“主动查水情”和“群众说水情”相结合,每村联系1名水情代表,广泛收集项目区群众对小农水项目的实施意愿和相关建议;结合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由镇驻村领导、干部深入到村组收集党员群众对项目规划的实施意向,梳理汇总形成项目初步规划,并在党员会议以及群众坝坝会上,由驻村干部向党员群众代表通报项目建设的初步规划,再次征求群众的意见;确定项目规划后,再次向群众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大家管 都放心
项目进场施工前,安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水务局、项目区乡镇纪委在项目实施地召开廉政风险预警现场会,县纪委监察局现场宣读了《致“小农水”项目区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对项目区的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得”;同时宝林镇纪委也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七个严禁”和“一个一律”的工作要求。现场会上,宝林镇政府与项目实施地村组干部分别签订了小农水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明确了村组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施工方代表也分别在会上进行了承诺。
宝林镇政府向项目区所有群众发放《致“小农水”项目区群众的一封公开信》,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建设工期等基本情况除了在村委会公示栏和项目实施现场集中公示外,镇、村、组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户主会议等进行通报,让项目区群众人人知晓,大家监督大家管,都放心。
项目实施中,宝林镇聘请了镇巡查员、包村管理员、廉政信息员、群众监督员,“四员”积极投入项目监督,加强日常巡查,并广泛发动项目区群众参与监督,将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了集中公示和宣传,使群众对于项目建设砖高、水泥标号、混泥土要求等了然于心,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一目了然。
边建设 边整改
在建设过程中,安县纪委监察局与县水务局、宝林镇、项目村、组各方紧密配合,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以及施工方召开村组点题专述会议。会上,项目村干部通报项目建设情况,镇村组三级监督员就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向群众报盘;群众则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向村组干部提问,三方见面,群众需要了解什么,村组干部和施工方就解答什么,有效化解了群众心里的疑问,和谐了干群关系,也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宝林镇小农水项目实施以来,共召开村组点题专述会议20余场次,群众提问60余个,所提问题均在会上得到解答或在会后得到整改。目前项目90%已完工并进入初验阶段,县纪委监察局、水务局纪委和宝林镇纪委均未接到群众关于县、镇、村、组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和项目质量不达标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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