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国土资告字[2013]10号
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备注
2013-0070
安县花荄镇九曲路二号段西侧
27049.72
商业住宅40年70年≤3.0 ≤25% 60 ≥34% 1100.00 4926.00停车率为商业5个/1000m2、 住 宅100%,车行开口方向为ES
2013-0071
安县花荄镇胜果十二号路南侧
34632.87
商业住宅40年70年≤3.0 ≤25% 60 ≥34% 1500.00 6339.00停车率为商业5个/1000m2、 住 宅100%,车行开口方向为ES
2013-0050
安县清泉镇红塔路
1008.00
商业住宅40年70年≤3.0 ≤75% 14.50 / 12.00 57.00
2013-0051
安县千佛镇秀茶路
73.67
商业住宅40年70年≤3.0 ≤100% / / 1.00 3.00建筑风格应与相邻建筑风格保持一致,建筑层数为三层出让年限(年)规划技术指标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绿地率
二、上述宗地规划技术指标按“安规建住函〔2013〕15号”、“安规建住函〔2012〕75号”、“安规建住函〔201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7日9时至2013年11月5日12时,到安县地产交易中心(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7日9时至2013年11月5日12时,到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8日10时在安县地产交易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816)43383274338321
联 系人:何加辉 王永忠
开户单位:安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开 户行:安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070120000037761安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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