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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资助金本月下旬开始发放

绵阳日报 2012-08-09 10:29 大字

本报讯昨(8)日,市总工会、市惠民帮扶中心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劳模待遇、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的咨询、建议、投诉,进行了详细答复。

一市民咨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市总工会、市惠民帮扶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市民咨询: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市总工会、市惠民帮扶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

涪城、游仙、高新、经开、农科、科创、仙海和科学城、江油,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每日45元);三台、安县、北川、平武、盐亭、梓潼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80元(每日40.5元)。职工工资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一市民咨询: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的对象是哪些,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市总工会、市惠民帮扶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

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的对象为参加2012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绵阳户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2)因地震父母双亡的孤儿;(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6)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此次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不低于2000元。“金秋助学”活动已于7月初启动报名,目前已进入审核阶段,计划8月中旬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于8月下旬开始发放。

(实习生黄小芹江琪本报记者安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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