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机动车的公告

眉山日报 2021-01-20 06:54 大字

我大队在查处交通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对相关违法和事故车辆进行了依法扣留(详情请点击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信息网站:http://www.rs.gov.cn/info/3490/108019.htm),请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相关法律文书和车辆合法证明,到原办案单位进行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我大队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公告期满后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0日

新闻推荐

兰州市发布2020年5G网络建设及应用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2020年,兰州市工信局发挥5G建设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推动5G在社会...

仁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仁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