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西部电子材料生产中心和供应链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西部电子材料生产中心和供应链中心项目》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西部电子材料生产中心和供应链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彭山产业新城成眉石化园区;
建设内容:2500吨笑气生产线,60000标方磷烷混合气、1000公斤三氟化硼、130000标方混合气及高纯气充装生产线,以及与其产品相关的、和其他仓储经营的特种化学品仓储中心(配套建设甲乙类仓库约4000平方米)。生产性用房、维修及办公性用房。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1-609036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8-6822160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scps.gov.cn/info/1017/58243.ht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到眉山市彭山区成眉石化园区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scps.gov.cn/info/1017/58243.ht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成眉石化园区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李先生,电话021-6090368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至2020年6月16日。
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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