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空间调解纠纷案 彭山法院进入庭审“微时代”
本报讯(记者 雷卓鸣)7月17日,彭山区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系眉山市首次使用微法院在线调解的案件。
据了解,这是一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当日,原告身在贵州赤水,被告在彭山法院远程调解室。为了方便当事人,避免其来回奔波之苦,办案法官利用移动微法院架起一座“联络桥”,将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召集在彭山移动微法院这个平台,在类似群聊的界面对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原告黄某系贵州省赤水市人,近日通过邮寄方式向彭山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周某某归还借款。7月17日,周某某到法院与法官进行现场沟通交流。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并考虑到原告黄某居住在贵州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进入移动微法院,进行了三方视频调解。通过双方认证,原告方在贵州省赤水市,被告方在彭山区法院远程调解室,双方各持一手机,实现了三方远程视频同时在线。
目前,眉山两级法院已全面推行移动微法院建设,且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了专人引导来院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使用移动微法院。
据了解,四川微法院已实现民商事、执行等类型的案件从立案、材料递交、电子送达、沟通交流等全流程在线流转等功能。其不仅具有速度快、成本低、方便各方参与等优势,特别是为因各种原因不能到法院的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目前,四川微法院已与眉山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融合,实现功能、信息、运行同步。彭山区法院已通过微法院成功收案24件,立案21件,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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