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全面实施医保卡个人账户共享

眉山日报 2019-04-05 07:01 大字

大厅里办理业务的市民。

本报讯(记者 雷卓鸣 文/图)“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共享,一定要完善相关的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规范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近日,记者从彭山区医保局了解到,该区医保卡个人账户共享的政策已经开始全面实施,需办理该项业务的群众,只需要到区医保局服务窗口填写《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扩大使用范围使用人信息登记表》参保人信息和使用人信息,经工作人员录入数据库后即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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