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督查通报整改“回头看” 彭山区凤鸣街道:强力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 邵郑宇 本报记者 李成 李勇军 文/图

眉山日报 2018-08-27 07:59 大字

拍摄时间:2018年8月23日。

拍摄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金烛村五组编号为“凤-29”号的垃圾集中池。

现场扫描:垃圾已经运走,更换的垃圾桶按规定摆进了池棚内,垃圾池周围环境进行了清理。拍摄时间:2018年7月29日。

拍摄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金烛村五组编号为“凤-29”号的垃圾集中池。

现场扫描:垃圾桶露天摆设,垃圾久未清运,池周围脏乱差。

整改前

整改后

8月24日,市环境治理办每月督查通报整改跟踪回访组对彭山区凤鸣街道7月督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暗访。

市环境治理办7月督查通报显示,凤鸣街道前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村庄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池四周环境差,转运人员将自以为不属于自己转运责任的垃圾胡乱扔在垃圾池外,不作任何处理也不报告。当天,回访组沿老彭谢路对其金烛、易堰等村进行了巡查,沿线8个垃圾集中池均已清运干净,垃圾池周围环境也进行了清理,垃圾桶也按规定整齐摆放到池内。

凤鸣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凤鸣街道垃圾清运不及时、秸秆枯枝和废旧大件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缺乏等问题确实存在,诚恳接受环境治理办和媒体督查批评。8月初接到督查通报后,街办立即召开整改分析会,一周内全面落实问题点位整改。同时,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一是针对日常督查考核不落实、不碰硬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坚持好日常巡查和每月对村考评工作;二是针对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督促垃圾转运服务机构切实增加运力、增大清运频次,把服务质量与转运费支付密切挂钩;三是针对部分村(社区)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差的问题,强化街办对村(社区)、村对组、组对户日常检查和每月考评;四是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工作,当前迅速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有效解决秸秆枯枝和废旧大件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难题;五是积极搭建更加宽泛的平台,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宣传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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