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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法院将“老赖”送进拘留所

四川科技报 2017-02-15 00:00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相关部门获悉,因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元宵佳节之际,将一名“老赖”送进了拘留所。

据悉,从2015年4月起,原告张某等12人在被告何某承包的位于青海省的房屋建筑工地上打工,双方约定待工程完工后被告何某立即支付工资。但原告等人工作一个多月后,被告何某仅给付了他们的生活费,剩余大部分工资并未支付,而是出具了共计60余万元的欠条。在被告何某迟迟不支付欠款且长期失联的情况下,原告张某等人向彭山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何某支付张某等12人工资6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何某仍拒绝履行,原告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何某的家中找人,却只得到了何某在青海省务工的消息,无法联系到人。于是,法院便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等执行查控系统对其财产多次进行查询,但依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何某的任何财产线索。鉴于此,执行法官只得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中将其“暴晒”,但被执行人何某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月7日,申请人张某等人无意间碰到何某,并立即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希望让何某一道到法院协商还款。但在法院协商还款期间,被执行人何某极不配合,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何某的态度行为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何某宣读了拘留他15日的处罚决定书,并将其送往拘留所办理了相关手续。

据了解,彭山区法院十分重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自“曙光”行动开展以来,该院法官充分利用春节执行时机,主动放弃休假,对“老赖”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已先后拘传23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269件,执行到位标的3000余万元,让一大批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张英 刘树军 本报记者 苏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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