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6(P)—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亩)土地用途保证金
(万元)
起拍总价
(万元)
规划要求2016(P)-11彭溪街道办事处1.1商业用地(兼容居住<50%)30152详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30日16时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总工会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9891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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