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沉银”被盗卖大案告破 ——部督“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侦破纪实
[摘要]——部督“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侦破纪实
近日,在公安部和四川省公安厅的指挥下,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部督“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该案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物案之一。
担当使命 利剑出鞘
据史料记载,1647年,明代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在彭山江口激战中,满载金银的船只被烧或因相互撞击,沉入江中。2005年4月,彭山县修建城市供水引水工程过程中,在江口镇岷江河老虎滩河床挖出了7枚银锭,经四川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为加强对该河域中文物的保护和巡查力度,2010年10月,该河域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口沉银遗址”,文物管理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守护。
2013年下半年,巡查人员发现个别区域有盗挖迹象,文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但未能获取有效线索。随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保护区域巡逻力度。
2014年初,彭山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在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区域内,盗挖文物赚取暴利。初步调查后,彭山警方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辜永忠任组长,抽调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精干民警组成的“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秘密侦查,梳理出了以盗掘“江口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总计40余名涉案人员,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文物百余件,涉案金额过亿。
案情被逐级上报,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确立为督办案件。
决战收网 首战告捷
2015年4月,专案组召开专案工作会,反复研究讨论抓捕方案,安排部署集中抓捕工作。
4月25日,212名民警组成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抓捕组对已掌握的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了同步抓捕。此次集中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收缴作案工具241件,冻结资金1000余万,查封房产18处,扣押西王赏功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现金178万元、原始股票40万股、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涉案汽车14辆、潜水服30套、氧气瓶24个、金属探测仪6台。
集中抓捕行动后,彭山区政府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并在电视台、报社和重点村社播放、张贴通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通过上述工作,又陆续到案40余人,其中投案自首20人。随着工作深入,犯罪嫌疑人开始交代自己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结合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逐步梳理出了康某等多个倒卖文物团伙,追赃工作迅速分线展开。
万里追赃 战果辉煌
此后,专案组民警辗转北京、山西、浙江等10多个省市,行程10余万公里,陆续追回西王赏功、金银锭、金册等一大批珍贵文物。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立即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抓捕。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2016年4月,专案组从商人范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3件。
两年来,专案民警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取得了“两个全部”(涉案主要文物全部追回、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起诉)、“三个第一”(同类案件中,追回的国家珍贵文物数量、文物总数、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均为全省第一)、“四个之最”(2016年全国破获的最大文物案、追赃难度最大、涉案文物历史和学术价值最厚重)的辉煌战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打击涉文物犯罪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杨超林 张怀安 本报记者 苏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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