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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消委会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四川经济日报 2016-05-18 23:21 大字

近日,眉山市彭山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围绕《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进行了针对消费者投诉经营者违规行为,按照程序组织约谈经营者的工作,效果明显,反响良好。

根据该约谈办法,消协组织可以对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种情形之一的行为按照程序组织约谈。

彭山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约谈办法的指导下,先后12次约谈了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多的经营者,达到了纠正和整改目的,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良好。在实践过程中,消费维权约谈是一种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的手段,《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消协组织的工作程序,有利于消协组织将约谈工作做到更加严谨和规范,大幅度提高消费组织的工作效能。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法律专家等可共同支持、参与和监督消协组织的消费者维权约谈工作,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从而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田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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