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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用活涉农资金 一举多得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7-18 08:48 大字

业主获得支农项目资金,村集体坐享租赁费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本报记者 吴平

7月12日,前往眉山市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采摘葡萄的游客络绎不绝。“这番热闹景象来之不易。现代农业投资大,每亩成本要四万元到四万五千元。要是没有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支持,我们很难承受。”该市彭山区果怡农业公司业主贾强介绍。

去年12月,彭山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针对“业主有产业却难有项目支持,乡、镇、村有支农项目,却缺乏使用管护的动力”这一现象,围绕整合涉农资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问题进行了探索。

办法:业主申请支农资金效果:避免浪费管护有责

“我种葡萄用钢架大棚,需要的道路、水渠等跟露天农业完全不一样。就算园区先把基础设施弄好,我进场后也完全用不了,都得重新建。”贾强说。此外,财政资金修的工程,外出打工、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用不上,享受不到政策红利;工程跟业主没有任何权属关系,业主也缺乏管护意识。以上种种导致工程使用效率较低。

为此,从去年开始,彭山区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资产管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涉农项目资金汇总,打捆使用,然后由业主来申请。该区公义镇财政所所长张海鹏介绍:“从去年到现在,先后收到了十多个业主的基建申请,包括园区道路、沟渠、滴灌设施等。贾强申请最早,获批15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五六个业主的项目陆续获得批准。”

“这个方法挺实惠,业主一分钱不用掏,项目批准后,政府招标请施工队入场,目前,我的园区已有部分工程完工并进行了验收。”贾强评价道,他不仅降低了投资农业的风险,而且由于是最直接的受益人,必定对园区工程设施尽到管护保养之职责。

办法:业主支付租赁费效果:村民享项目红利

除了为越来越多有意投资现代农业的业主提供政策利好,彭山区的探索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惠及广大农民,让他们享受支农项目带来的红利。张海鹏说:“这些由整合的支农资金打造的机耕道、沟渠、滴灌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管理权和经营权属于村集体,而业主获得的是租赁权、使用权,并从第三年开始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租赁费为申请金额的1%—2%。比如贾强申请150万元,每年就要向马林村、红旗村支付1.5万元的租赁费。”

(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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