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放 违者要受罚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允浩)1月20日,东坡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今年春节期间,东坡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常年禁放区域为通惠街道、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辖区范围。限时禁放区域为东坡区辖区全域,禁放时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零时(农历正月十六零时)。
对违反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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