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典确认亲子关系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本报讯(周颖)日前,东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该案为东坡区法院成立婚姻家事法庭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2018年,邹某的丈夫姜某沉迷打牌欠债,邹某提出离婚,并与姜某分居。在此期间,杨某某与邹某相识并有过同居生活。2018年年底,邹某体检时发现怀孕。2019年6月,邹某与姜某办理离婚登记后生下女儿姜某某,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一栏写的是前夫姜某。2020年12月,杨某某与姜某某做亲子关系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支持杨某某为姜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关系。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确认与被告姜某某具有亲子关系。
受理此案后,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姜某某虽为非婚生女,但年龄尚幼面临更名、抚养等一系列问题,从以最高效率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在征得被告同意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依法确认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姜某某具有亲子关系。
该案承办法官说:“民法典明确规定,提起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包括父亲、母亲乃至成年子女,这就有效解决了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或者子女可能面临起诉无门的窘境。”
新闻推荐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本行《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