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 通告
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统计公告,按照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眉山市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如下:
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50%档次月缴费基数按2019年下限标准2697元确定。60%-300%档次月缴费基数按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常调整,八个档次全年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为6472.80元(50%);8311.20元(60%);11083.20元(80%);13852.80元(100%);20779.20元(150%);27708.00元(200%);34634.40元(250%);41560.80元(300%)。所需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彭林)2021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较去年没有太大变化,在参保对象、责任分工、缴费管理和时间进度安排...
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