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基本缴费标准不变

眉山日报 2020-09-08 06: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彭林)2021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较去年没有太大变化,在参保对象、责任分工、缴费管理和时间进度安排上,都基本与2020年一致。这是9月3日,记者从当天召开的2021年度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21年度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呈现新特点:在全省普遍调增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的情况下,眉山市依然保持260元/人/年的基本缴费标准;针对返乡农民工这类特殊群体,将缴费时间适当后延,延续到2021年2月28日;根据眉山市城乡医疗管理保障办法规定,连续两年缴费的居民,可以享受到报销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政策。

除此之外,自2021年起,眉山市大中专学生以自然年度参保享受待遇。2020年已在本市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未参保的新入学大中专学生允许补缴2020年保费并享受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同时,新生儿由原来的“随母报销”调整为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含)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录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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