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八年的那个梦(上)
□李尚飞
一
二
元祐八年的那个梦,不是巧合,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它已在苏轼的心里沉淀、发酵得足够久了,足够深了,就借助那缕秋天飔飔的晓风踏月而来,呼唤着他深度地回观自己的内心:我在哪里?我到底在追寻什么?我的归宿又在何方?是什么可以赐予我极度寒冷中的温暖?
这一年,苏轼57岁了,已是饱经风霜,垂垂老矣。就在做这个梦的前十天,他老泪纵横地永远地送走了一个人,一个陪伴了他25年的人——他的第二任妻子王闰之。那个柔顺贤惠的女性,曾经沐着江湖风雨,一路相伴,从眉山到开封,从杭州到密州,从湖州到黄州,从汝州到颍州,从扬州到开封,辗转万里,不离不弃,却不幸染病,以46岁的年龄先他而去了。
对于苏轼这个多情而敏感的人,那些若许年来与妻子相依相伴中的细节就伴随着她的亡故,一一地呈现于眼前。他记得她烧茶采桑的窈窕身影,记得她疼爱孩子的母性光辉,记得她在似杨花的飞雪中对他的等待,更记得她的像春风般的体贴和关爱。而印象最深的,一旦回顾便让他生出无限愧疚的,则是她的眼泪和担惧。他清晰地记着,“乌台诗案”发生的时候,他在毫无设防的情况下被捕,她害怕得像寒风中的鹌鹑,在那里颤抖着泪流满面地为他送行。等那段走在黑暗低谷的日子过去之后,她又无怨无悔地跟着他到了黄州,在那里艰难困苦的坚持中,她身上的温情、周到、体谅就通过夜游赤壁那个标志性的事件被他记载了下来:“是岁十月之望,步自雪堂,将归于临皋。二客从予,过黄泥之坂。霜露既降,木叶尽脱。人影在地,仰见明月。顾而乐之,行歌相答。已而叹曰:‘有客无酒,有酒无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客曰:‘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须。’于是携酒与鱼,复游于赤壁之下。”而在这个秋天再次深味这些雪泥鸿爪般的印迹,憔悴的苏轼竟然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浓浓的歉疚,他觉得对不起“老妻”,没有满足她一直以来的心愿。
那里山清水秀,那里禽鸟鸣啭,那里空气温润,那里幽竹成丛,那是故乡,是王闰之时刻牵挂的地方。在不断地奔波游走中,她总是屡屡回首将那儿的山冈田畴、野花禾苗凝望。是啊,这么多年了,她也疲倦了,就渴望着回到那方水土之中牛衣耕织,过一种粗茶淡饭、荆钗布裙的日子。她的愿望不也是自己的愿望么?尤其随着那或出于私人恩怨,或出于政见不同的攻击的到来。但今天,他却知道,妻子那杜鹃啼唤似的渴盼,已经被他真正地辜负了。此刻,妻子的棺木就停放在京西的寺院里,她本人或许只有“环佩空归夜月魂”了。而苏轼,只能抱着一种浩瀚的悲痛,怀着“旅殡国门,我实少恩”的凄怆,发出等自己离世后与之同穴的誓言。这天早晨的这个梦,难道是妻子夙愿的另一种达成方式么?
在那日高人渴的行走中,在那路长人困的颠沛中,回归故乡始终也是苏轼本人的渴望。年少轻狂之时,怀着兼济天下的热望,告别故园丘山是那样容易,自认为在自己的利剑之下,什么样的留恋与彷徨都可以轻易地斩断。可等到越走越远,越走越累之后,才懂得那片像春风拂过柳梢、明月照临溪水般清莹的地域的可贵之处。尤其是那些失意的日子里,当来自各方的叵测的风吹冷了鬓角的时候,他更是迫不及待地想着沐浴在那方温煦的阳光之下,依靠一块长着青草的瓦、一根摇着露珠的竹将纷繁芜杂的世事隔离,就那么怀着一种忘怀得失的心绪看着日光的脚步移动。在于他,离弃家乡后的日子,就是一边吸纳,一边抛却的日子。吸纳着生命的独特体验,吸纳着各种消解痛苦的思想,吸纳着那些异地的岩穴云雾中宝贵的元素从而滋润自己的灵魂,同时抛却着青涩,抛却着轻松,抛却着闲适,最终在幸福与悲凉的夹击之下,再也不复当年面目,而迎来了一个复杂得连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
而只有在回望当初的出发时,才分明变得单纯而明净起来。那种回望,对于许多人是这样,对于苏轼也是这样。只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回眸,它就停留在记忆深处,以黑白两色的形式一成不变。可是,当怀着各异的情绪去捕捉它们的形影的时候,却不知不觉把那样的情绪涂饰了上去,由此,那些物事再也不复本来面目。蕨菜是青嫩的,但在他偶然的凝望中,却变得稀疏而枯干;天宇是澄澈的,但在他恍惚的回望里,却被暮云遮蔽,朦胧不清。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当是年少时种松树的经历。他记得那时他精力旺盛,把松树种得满东冈都是。在剩下的日子里,他就不时地抱着欣喜、抱着期许看着那些松树成长。它们开始时只有一寸那么高,瘦细得像插在水田里的稻苗,到了第二年,在黄茅的包围中,它们长出像麦芒一样的顶端,开始蓬蓬勃勃地拔节,等到第三年,便高出蓬草艾蒿,舒展开了壮硕的身子。但此后,他却再也难以亲近它们了,只在冥想中,它们撑着高大的身子伫立在蜀地的天空之下。什么是故乡?那儿是你出生的地方,那儿飘动着你童年的影子,更让人莫名悲伤的是,那儿留下了你曾经的印迹和寄望,你每次在午夜难眠时伸出手指,都能触碰到它的温度。
“尘埃我亦失收身,此行蹭蹬尤可鄙”的苏轼,开始深自责怪自己,于是一次接一次地念叨着不如归去:“故乡归去千里,佳处辄迟留”“故乡飘已远,往意浩无边”“不须览镜坐自了,明年乞身归故乡”。他在嗔怪别人“怪君便尔忘故乡”,又何尝不是嗔怪自己?
当那份想望变得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透明的时候,依照他惯常的作法,他开始借助想象安慰自己。回到那里,当黄昏时分一湾细水无声地从青草依偎中流过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在暮霭中钓鱼,就那么久久地立在潺潺的水边沉默不语?是不是可以穿一件平民穿的褐衣,把门关起来谢绝一切人的拜望,扫净空堂,虚室生白,留下一个空明的自己?当他深深地意识到这一切无法实现的时候,最终,他满怀悲怆而又故作洒脱地选择了逃避——“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故人的到来,牵起的,更是对故乡的思念,既然这份思念注定得不到着落,那还是不要提了吧,转移话题,就借一种看似潇洒的举动来予以消解吧。在于苏轼,这种行为是他一贯的。人,毕竟不能一边苦苦地留恋懊恼,一边还维持着现状,生活还得继续。然而,随着妻子的去世,这缕被他有意无意地躲避着的思绪,还是不可遏制地露出头来,在那个秋意蒙蒙的早晨进入了他的梦酣,以让他愿望达成的态势勾连出一丝悲酸和无奈。
元祐八年(1093年)的八月十一日,正是秋季,清冷的月光笼罩在汴梁城的上空,楼宇的檐角静默在浓浓的夜色之中,树丛里,鸟儿收紧羽翼陷入深沉的酣眠。已届凌晨时分,那月色显得有点迷离,朦胧了本来乌蓝的天空;裹着寒意的风携着落叶从窗外簌簌而过,宛若疾雨飘洒一般,让本来就睡得极不安稳的苏轼惊醒了过来。
他不知道现在是几鼓,但想来应该前去等待上朝了,于是,勉强自己爬了起来,点灯,着衣,洗漱。这天早晨,他感到分外疲惫,一切动作几乎都是下意识地在习惯的驱使下完成的,是那样机械,那样呆板。那份积久以来埋在骨子里的乏困,就在那时挟制了他,让他生出一丝前所未有的厌倦。
收拾停当之后,他正准备出门,回头一看黯淡的灯光映照下的沙漏,才发现恍惚之中居然起得过于早了。他无精打采地叹了一口气,又退了回来,像一根空虚的竹子似的,软软地靠在床上。四更刚过,屋子里寒意渐浓,他慵懒地将朝服收了收,居然就那么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就在那个梦中,他仿佛长了一双翅膀,翩然回到了眉山纱縠行的老家住宅。久别重逢,他感怀莫名,往日熟悉的一切都仿佛被遗失在异地的时光涂上了一层温馨的鲜丽,于是,他就顺着那矮如一首小令般的地埂满怀欣喜地步入菜园之中。那儿的蔬菜青翠欲滴,阳光照上去,闪动着梦幻一般的光晕,就连嘤嘤嗡嗡飞舞的蜜蜂,连蠕动着身子前行的虫子,都充满了一股鲜活之气,吸引着他的伫足观望。在他的臆想中,那些蔬菜,宛然是他亲手种植的,看到他迤逦而来的身影,就招着嫩绿的手掌向他发出由衷的欢迎和感激。而那片绿意,就慢慢地挪移而来,凝结在他的眉间发际,让他那颗驿动的心蓦地沉静了下来。
从菜园中出来,他缓缓地走到了南轩,那是一个开敞的屋子,不时有风透进窗户,驱走暑热,带来清凉。那里适合读书,也适合写字。父亲苏洵很喜欢那儿,还给它另外起了个“来风”的名字。他就轻轻地拂开向他打招呼的门前竹子,步入其中,然后款款地坐了下来。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人声,他抬眼去看,发现有几个面目依稀的庄客,正在运土填塞小池,在那个过程中,他们从土里挖出来了两个清脆的萝卜。他走上前去,像获得珍宝一般将它们擎在手里,递到嘴边慢慢地品尝,吞服。那缕沁入肺腑的甘甜瞬间软化了他的心,他似乎得到一缕平生不曾有过的满足,一任一靥淡淡的笑意从他的唇角漾开来。接着,他又回到南轩,提起笔来开始写文章,“坐于南轩,对修竹数百,野鸟数千”的文字犹在眼前泛着墨香,他忽然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忧伤,又一次醒了过来。
再次醒来,他已没有了先前的疲累,倒似那个梦以一种浓黑的悲伤将困倦驱逐走了。他变得无比清明,像一片被雨滴打湿的叶子,而那股透明的思念,就瞬时控制了他,将他置入悠长如走过的人生旅途般的怅惘之中。
三
位于成都平原的那块风景旖旎、山柔水媚的地域,在后世变得越来越有名,几乎成为文学爱好者的圣地。“眉山生三苏,天地草木枯”,“一门父子三词客”,所有的称颂中流露出来的,都是对那儿的钦慕与向往。而苏轼的童年、少年时期就是在那儿度过的。
那些随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而模糊了的只鳞片爪,要么铭刻在他的记忆中,成为不断行走中回首时泛着温暖的印迹,要么借助别的渠道传入他的耳朵,让他生出一种恍若隔世的怅然。在他的观念中,人生往往真的就像一场梦,而那些不请自来能形诸“梦”的,则就是珍贵的。只因为它们毕竟是自己亲历的,而亲历的,往往要么成为塑造了心灵的一部分,要么引发他对存在的更深一层的思考。如果将整个生命历程比作是一种思想上的觉悟和超越,那么,就是那些东西,构成了这种觉悟和超越的基础。于是,所有的个人历史,都是必需的。
他的最初教育就是在那里完成的,那里有他的老师。多年以后,他还记得那个名叫刘巨的先生。他就在郡城西面的寿昌院里教书,到他那里学习的有上百人。父亲就把他和弟弟安排进去,跟着老师学习。那个老师,谦和,大度。他曾写了首《鹭鸶诗》,最后说:“渔人忽惊起,雪片逐风斜。”苏轼看到后说:“先生的诗确实写得好,但我私下里觉得最后的句子没有个归宿,怎么比得上‘雪片落蒹葭’呢?”先生说:“我不是你的老师啊。”——他已经去世了,就埋在那片山水之中,但从他那里汲取的知识,获得的人格,却还渗透在苏轼的血液里。
自然,还有同学,直到看惯人心险恶之后,才真正体会到那份不染尘渣的友情的可贵。印象最深的,当是那个叫陈太初的。苏轼在八岁的时候进入小学,拜道士张易简为师,张老师的学生有几百人,他独独称赞苏轼和陈太初。陈太初是眉山市民的儿子。直到苏轼被贬谪到了黄州,才从一个从家乡来的道士那里听到有关陈太初的消息。蜀人吴师道担任汉州太守,陈太初就到了他那里去。正好元旦那天,他拜见了吴师道,向他讨要一些衣食和钱物,告别后,他就拿着得到的东西全部分给了街市上的穷人,然后他又返回来,坐在一家显贵的人家门口,就在那里死去了。吴师道派了些士卒抬着他到郊野火化,士卒骂道:“这个贼道士,让我们元旦的时候抬死人。”陈太初睁开眼睛笑着说:“不再麻烦你们了。”就从那个家门口步行到了金雁桥下,盘腿而逝了。——他也去世了,带着一份旷达,一份透悟,一份让苏轼都感到惊诧的浪漫。
“去日儿童皆长大,昔年亲友半凋零。”杜甫是这么说的,回望故乡,苏轼也是这么想的。故乡的另一重含义,就是那儿有着自己熟识的人,有着自己经历的事。可当那些事随着那些人的离去褪去了当初的颜色之后,记忆也就显得分外沉重了。时光不居,岁月如流,弹指之间,已经年届花甲了。到了这个年龄,面临的,似乎就是不断地送别。送走一个又一个,最终在一切思绪凝不成团的这个秋天,他又像一支风中的残烛,摇曳着微光送走了妻子。那么,剩下的,只会是自己为自己的送行了吧?人的生活常态似乎就是这样:把亲人先后送走,把熟交先后送走,然后怀念着他们的音容笑貌渐渐地走向黄昏,走向夕阳。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去,理由多得都懒得计算。至少在王闰之去世后,引发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诸多埋骨故土的亲人。他想到那个和蔼可亲、风趣幽默的老人,他已经告别这个世界许多年了。那是他的祖父,他的乐善好施、急人之难的品性曾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自己。如许岁月,流年风雨,他坟墓上的树木都应该长得很粗大了吧?还有父亲苏洵,这个大器晚成的人,虽然抱负远大,却最终卒于低位,苏轼还记得就在治平三年(1066年)的那个初夏,他去世在了京城,就由他和弟弟将灵柩一路送到了故乡,埋葬在父亲在世前指定的地方。而那次同时伴行的,还有他的前妻王弗的灵柩。
是啊,王弗也离世好久了,久得都很少进入他梦乡了。她情深意笃,知书达理,后来的许多事情都证明她对自己了解甚深,她的诸多劝告也很有教益。可她却先父亲一年以仅仅27岁的芳龄去世了。她走后的十年,当时苏轼在密州任上,也同样做了一个梦。在那个梦里,已经离开的王弗仍然保持着记忆中不变的容颜,就坐在老家的小轩窗边梳妆,可他却已被世间的风吹雨打折磨消损得“尘满面,鬓如霜”了。若干年来,他也想着去那明月朗照下的松冈祭奠一番,可那又是怎样的奢望啊。
从这些角度来看,其实,故乡的存在,只对个人有意义。当你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或者你从一种别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上超越了那份记忆,那么,要么它的存在就与你无关了,要么就“我心安处便是家”了。年迈的苏轼的矛盾也就在这里。一方面,他渴望回到眉山去,毕竟,他记忆力超常,那些往日的点滴总会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让他怀念的同时也让他心安;另一方面,他又以他惯常的达观和超脱,想着另谋一个地方养老。——而所有的中心,围绕着退隐展开,却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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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