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 眉山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领先
本报讯(记者 林茂春)近日,记者从市级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11月,眉山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五,PM2.5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3天,优良率87.7%,较考核基准年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各项指标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要求。
据悉,眉山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得益于眉山市全力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强化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攻坚,对砂石、砖瓦、建材、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全过程减排。强化城市管控水平提升攻坚,结合“双创”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控,道路扬尘、建筑扬尘、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控制;建成了环境空气质量监管平台和93个微观监测点位,建立监测数据分析、平台预警、网格点长巡查、行业部门处理的大气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开展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建成4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对出入城货车排放情况实时监控,并在主要路段设卡抽检货车排放情况,同时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重点区域禁止“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攻坚,成都平原经济区八市按照统一标准启动应急预案,眉山市还制定了30个重点行业和工业锅炉重污染管控清单,实施分类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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