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交管模式助力“秋风”行动
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今年以来,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针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失管失控现象普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改善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重保障
加速交管工作创新开展
2017年9月,经上级批准,园区公安分局在修文派出所设交警中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边建“阵地”边配备人员、装备,在探索中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符合辖区实情的工作模式。
为解决“无人管、无法管”的问题,该局任命一名所领导任交警中队长,明确两名以上民警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职民警。
同时,协调党委、政府,将交管办办公室搬至派出所,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合署办公,腾出一间办公室用作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室,建立了交通劝导站。联合办公模式充分调动了交通劝导员及专职协管员深入到场镇、村组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多管齐下,有效推动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发展。
调模式
推动警力资源转型升级
辖区修文交警中队履行交警职责、派出所民警职责、巡逻警察职责,实行“三警合一”的警务运行工作模式,结合市局、分局开展的改革创新工作,在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警务运行模式上下功夫。
同时,修文交警中队与修文政府交管办合署办公,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又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通过派出所交警中队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践来看,其具有明显的基层职能优势、地理环境优势、公众信誉优势、宣传发动优势、先期处置优势和现场调解优势。派出所负责对村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查询车辆违章、检验等信息,方便了辖区群众办理业务。
强机制
不断提高事故处置效率
园区公安分局积极推行“镇、村(社区)、组”三级联动防范机制,并将交通道路安全方面的责任分别落实到镇长、村主任、小组长,并细化责任落实清单,构筑了“三位一体”联动处置机制。
园区公安分局按照“乡镇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思路,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交管办、安办、交警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同时,园区分局制定联席会议制度。
一年来,辖区交警中队将辖区主干道、机耕道进行分解,并把沿线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逐一分解,逐一进行拍照固定、逐一简要注释说明,形成图文并茂的基础管理台帐,并将各路段、路口及标志性建筑、单位、企业等具体位置精确到米,通过图表形式制作成简明实用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控制图,使重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一目了然。一旦警情发生后,派出所负责先期处置,缩短了处警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信息
提升交管工作能力水平
园区公安分局按照全市公安工作“四个战略”部署要求,紧扣“人、车、路”三个交管工作基本要素,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引领打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警务模式。
首先,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对辖区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四见面”(即见车、见人、见驾驶证、见行驶证)。将机动车及驾驶人的基本资料一律数据化录入交管信息平台,特别是对客车、校车、货车等纳入管理的重中之重,做到底数清楚、情况详细、管理有据。
其次,按照该局“办事不出乡镇,服务就在眼前”改革要求,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管理。结合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及时对未年检等行为进行短信提示告知,督促及时办理。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及时通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抓考核
助推交管新模式落地见效
园区公安分局结合政府对交管办工作考核办法,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派出所的日常督查和全年目标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民警绩效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同等考核,纪检督查部门日常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对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交警中队在道路上的平交道口、村庄、学校、桥梁、急弯道等设置了安全标志、标示、警示牌247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100余处,设置道路减速带98余米,进一步优化了道路通行环境。
截至目前,交警中队共查处各类道路违法行为590余起,纠正各类车辆违法行为800余起,辖区内死亡事故数同比下降66.6%,死亡、伤人交通事故也大幅下降。
邱晓媛李沛鑫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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