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2012-2015年度眉山市市本级欠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公示

眉山日报 2018-06-19 06:33 大字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眉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2-2015年度,下列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仍未足额缴纳欠缴金额的用人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9日

附:2012-2015年度眉山市市本级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人代表(负责人)

欠缴年度及欠缴金额(元)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合计欠缴1

四川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分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A17栋

张泽生

1049.55

2267.13

3316.68

2

眉山市宏祥物流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文忠街88号伍加伟

12184.82

12184.82

3

眉山市鑫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铁环路

陈佳玲

80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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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川省眉山市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二段40号

李学斌

267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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