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乘客万元巨款 拾金不还当心变成犯罪 本报记者 李幸 文/图
朱女士为派出所送来锦旗。
“如果当时司机把钱包还给我,我一定会给他发个红包以示感谢,现在只觉得这个人太没素质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但是朱女士想起这事依然感到气愤。
6月11日,在送过锦旗之后,朱女士又向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苏祠派出所民警表达谢意。一个多月前,朱女士在去吃宵夜的路上,不慎将装有11600元钱的手提包遗落在的士上。司机刘某拾到后却并不承认,民警通过监控锁定刘某并说服他承认事实、如数把钱归还了失主。
乘客丢失钱包
的士司机言语蹊跷
朱女士回忆,4月29日晚,自己乘坐的士去吃夜宵。下车不到两分钟后,觉得手上空落落的,才发现自己的手提包忘在了的士上。此时的士已开走,并没索要票据的朱女士,也记不得出租车牌号,便急匆匆跑到附近的苏祠派出所报了警。当晚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根据朱女士提供的上、下车地点,通过天网监控筛查,寻找到搭载朱女士的的士司机刘某的信息,民警随即联系了刘某。
“刚刚我已经又载了两拨客人了。”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刚向刘某表明警察身份,还没有提及钱包的事,刘某却急忙说又拉过两拨客人。刘某的回答让民警感到意外。
司机编造行车路线
民警监控发现说谎
当晚9点,民警带着朱女士找到司机刘某,刘某说自己并没有捡到钱包,并且在朱女士下车后又载了两拨客人。“从失主丢包报案到我们找到刘某,才过去半个小时,于是就叫刘某带着我们按照行车路线再走一次。”最后,刘某带着民警和失主在某个地点下了车。“他说第二批乘客就在这里下的车,那个地方是一个城乡结合部,人很少,也没监控。”民警说,当时还给了刘某10块钱车费,并告诉他,如果捡到失主钱包务必归还。
实际上,民警在车上就察觉到刘某神色慌张,言行举止有些异常,再加上此前电话里的回答,民警对刘某产生了怀疑。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立马调取监控,发现监控中刘某的行车路线和说的路线并不相符。10点左右,民警再次拨打刘某电话,却发现联系不上。
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民警通过出租车公司,调取刘某驾驶的出租车监控,看见朱女士下车后,一位乘客带着小孩上了出租车的后排。“当时小孩看到了钱包,交给了大人。那个乘客又将钱包递给了刘某。”确定是刘某捡到钱包后,民警前往刘某家中。看到民警到来,刘某拿出了钱包,但他仍然没有悔意,还狡辩称,“最后收车时才看到的钱包,钱都没动过,本来打算今天交到公司去的。”最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训诫。
律师提醒:
拾得财物有义务归还
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出租车司机捡到失物,是否有义务归还?如果拒不归还,又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记者咨询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而且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如果金额较小拒不归还,失主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且拒不归还占为己有的,则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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