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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园18期·南湖别院B区 交房公告

眉山日报 2017-06-17 06:31 大字

尊敬的“玫瑰园18期·南湖别院B区”业主:

您好!

在您的支持与关注下,您所购买的“玫瑰园18期。南湖别院B区”商品房已顺利竣工,即将交付。为保证您愉快而顺利地收房,特将有关交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房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5日。

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大东街108号玫瑰园地产销售中心一楼。

三、交房时您需携带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单身业主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离婚业主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

2.若委托他人代办交房的,除应提供上述第1项列举资料原件外,还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收房时您还需准备以下费用:

1.未付清的房款;

2.按相关规定应承担的契税;

3.按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房屋维修资金;

4.预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费用(领取产权证书时以实际票据金额为准);

5.物业服务费:交房时需要预交一年物业服务费。

五、业主在本通知书约定的交房日期内未能按时办理交房手续的,仍视为我公司遵守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约定,且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六、特别提示:交房时请按本通知书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手续和款项,若您提供的资料不齐,将不予以受理,由此导致您的不动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您的置业顾问或公司咨询电话:028—38166666。

在此感谢您对四川玫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支持,祝您入住愉快,阖家幸福!

四川玫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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