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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选聘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眉山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进行选聘,兹邀请全市符合条件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全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房屋价格评估

二、最高限价:每户不超过元

三、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参加选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以房地产价值评估为主营业务;

2.连续从事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两年以上,有3名(含)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规范,制度健全;

3.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且近三个年度在执业过程中未出现违规和受处罚事件(需提供行业协会证明)。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2.报名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3.报名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报名资料时需将资料复印件用牛皮密封袋密封,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选聘不接受邮寄的报名文件。

4.评估机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优惠后的收费标准、未出现违规和受处罚事件证明。

五、选聘方式

此次房屋评估机构采取资格审查、比选择优方式确定。递交报名资料的评估机构法人代表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另行通知),带资料原件到市财政局6楼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议室,参加现场选聘大会。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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