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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出台办法 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眉山日报 2016-10-21 00:00 大字

本报讯(陈思鸣 记者 殷勇)近日,眉山市出台了《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全市民营企业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全面提升眉山市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办法》规定,按照“坚持企业自主,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分类引导”的原则,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分别对其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鼓励资金。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享有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同等的扶优政策。成功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需要贷款担保的,可向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信贷担保,适当提高对其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成功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应急周转资金。

《办法》共十五条,包括制订目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鼓励金额、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办法的出台,将有力促进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眉山市民营经济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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