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建设,提升

南充日报 2016-08-05 07:1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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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进展,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成为社会风尚。

二、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四)完善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加快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和川西北五大经济区建设,塑造主体功能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发展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特别是成都、天府新区领先发展,突出创新驱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兴增长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打造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导区、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和内陆开放前沿区。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页岩气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建设长江经济带(上游)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培育壮大川东北经济区,依托天然气、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推动攀西经济区加强战略资源开发,建设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推动川西北生态经济区走依托生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编制四川省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规划,贯彻执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形成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经济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规划实施一批沿江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推动流域协同治理,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正确处理江岸水陆关系、干流支流关系和上下游关系,优化沿江城市和产业布局,优先发展低污染、高效益替代产业,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支持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建设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动上下游地区互动协调发展。

(五)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重点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农产品主产区以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突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和提供生态产品。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区域,严格依法禁止开发。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加快形成以“一轴三带、四群一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构建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构建以川西北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四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及其主要支流雅砻江、涪江、渠江八大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典型生态系统为重要组成的“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六)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健全差别化的规划引导、财政扶持、产业布局、土地整理、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考核评估等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区域发展特色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良好态势。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取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的考核,增加绿色发展相关指标的考核。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以“飞地”园区形式在区域外发展工业,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推进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生态扶贫,实施生态环境休养和修复工程,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开展生态脆弱敏感地区移民搬迁,加快脱贫奔康进程。

(七)强化国土空间治理。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省级空间规划研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多规合一”,探索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分析评价,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

(八)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实施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和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不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实行动态评估退出制度,建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企业有序退出机制。

三、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是长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必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为重点,全面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九)扎实推进造林增绿。以川滇、秦巴、大小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加快实现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全覆盖。实施环成都平原生态带建设工程,连片营造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生态景观林、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在干流和重要支流建设一批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景观带。以88个贫困县为重点,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快盆地中部丘陵区攻坚造林,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线绿化。支持利用工矿废弃地、污染土地和其他不适宜耕作土地造林。积极营造碳汇林、血防林、风景林和国防林。探索建立省级绿化公益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开展造林信贷担保业务。

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全面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及其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加快建设多彩通道。实施森林进城围城,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建设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推进城区见缝插绿、立体增绿,新建城区要留足生态用地并同步绿化。县城以上城区或城郊,原则上应建立供市民休闲游憩的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加强村社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

坚持适地适树,强化造林绿化种苗保障,大力推广使用良种,严禁“一夜成林”“乱引滥繁”和盲目跟风改换树种。

(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国有天然林总量管控制度,完善集体林公共管护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推进森林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有序改造退化防护林,推进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加强森林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采伐制度。以乡土大径级材和珍贵用材为主体,加快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十一)推进江河湿地修复治理。发挥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功能,全面保护所有自然湿地,开发提升人工湿地生态功能。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保护和建设若尔盖湿地、石渠湿地、盐源泸沽湖、西昌邛海、遂宁观音湖、眉山东坡湖、雅安汉源湖、泸州长江湿地公园等一批示范基地。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

完善湿地保护网络,依托河流、湖泊、沼泽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生态功能突出的典型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探索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

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实施江河流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维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加强长江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中小河流引水式水电站,积极修复遭受严重破坏河流的自然生态。实施水库、湖泊“清水工程”。树立生态修复增水意识,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水源地保护,维护江河生态健康。保护都江堰灌区耕地、森林和水质水量。

(十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开展若尔盖等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

实施退牧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等重点工程,加强退化草原、鼠荒地治理,开展休牧、划区轮牧围栏、退化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建设,有效遏制草原退化。完善草场承包经营制度。

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合理发展草食畜牧业。科学推进人工饲草地建设,加强退化草地人工改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支持高原藏区牧区与农区互动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

(十三)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实施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加强科技攻关和治理模式创新,有效遏制川西藏区土地沙化趋势。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转变沙区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发展生态产业。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林草植被盖度。以金沙江、岷江—大渡河、赤水河干热干旱河谷为重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

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责任机制,同步推进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矿区废弃地、尾矿坝生态治理。增强灾害预警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综合治理、对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有序推进灾区生态修复。

(十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工程,推进濒危动物栖息地、基因交流走廊带保护修复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加强珍稀植物拯救性保护,建立极小种群植物园和物种基因保存库。

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禁异地放生。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稳定和增加自然保护地面积,在长江干流、金沙江及长江一级支流等重要生态区域划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以保护大熊猫野生种群和栖息地为核心,以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有效整合,努力把大熊猫国家公园建成全球最为著名、最具影响的保护特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生态系统的国家公园。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

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十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尚未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已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优化。

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加快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实施抑制城市扬尘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城市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实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工程。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稳步推进“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推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实施治理机动车船污染工程。实行“路、油、车”协同管理,加强对重污染车辆的路面通行管控,提升燃油品质,加速淘汰黄标车和重污染老旧车船,严格实行机动车绿标管理。

实施控制秸秆焚烧工程。划定并严格监管秸秆禁烧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污染物为主攻方向,以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000万吨/日,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工程。加强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流域污染防治,制定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最严格水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府河、南河、釜溪河、思蒙河等严重污染水体实行挂牌整治。对安宁河流域等矿冶资源集中开发地区实施水体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加强严重污染水体江河湖库调度管理,保障下游河流生态用水需求。

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加强达标水质的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水环境管理,重点保护嘉陵江、青衣江、紫坪铺水库、泸沽湖等重点生态功能水体,在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全面清理拆除排污工矿企业,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保持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确保水质稳中趋好。

实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城市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实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程。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和设施,加强市(州)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实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公布制度。

(十七)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到2020年,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基础工程。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实施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工程。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农用地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的必要条件,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企业实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理,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废物处理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提高秸秆、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有效解决耕地“亚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土地、危险固体废物堆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

(十八)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健全省、市、县和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自然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强化高危放射源安全管控及放射性废物收贮和运输监管,确保辐射安全万无一失。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健全污染物违法排放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机制,逐步实现以赔代罚。

建立全省环保数据监测网络,建设环保数据库。加快建立“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环境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污染防治能力薄弱等问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强化规划环评,统筹环境保护建设绩效评估。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整合环保机构队伍,确保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力量建设,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和绿色经济强省。

(十九)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不断提高生产过程与环境相容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共赢之路。

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以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先进电力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油气钻采及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医药和高性能医疗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开展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四基”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七大优势产业迈上中高端。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和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严格执行生产、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国家强制标准,加快“四川产品”向“四川品牌”转变。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探索开展绿色评价,实现生产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推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产能转移、转产升级,遏制低端产能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强化工业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孵化、检验检测、商务咨询、软件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实施“互联网+服务”,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碳资产管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服务业。加大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力度,推进零售批发、物流、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给。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产品层次,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做大果蔬、茶叶、木竹、中药材、草食牲畜、淡水养殖等产业。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安全环境、清洁生产、生态储运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体系,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低成本技术和模式,发展全产业链食品安全保障技术、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和安全溯源技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十)做强做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坚持科学开发与保护生态相结合,推进国家规划的“三江”水电开发,加快川东北、川中、川西等特大型、大型气田勘探开发,有序推进长宁—威远、富顺—永川等重点区块页岩气勘探开发。支持攀西、川西北等地区科学有序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加强流域水电综合管理,积极推进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扩大直购电、直供气等试点范围,有效消纳富余水电和留存电量,促进就地就近转化利用。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实施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加快在高效节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余能循环利用、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形成成套解决方案和装备保障能力。加快发展能源装备产业,推进先进核电、大容量高参数煤电、大型水电和新能源发电设备、重油电站、燃气发电机组等能源装备领域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支持成都、德阳、绵阳、自贡、宜宾等地建设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装备研制基地。推行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打造绿色低碳产品知名品牌。

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明确旅游控制开发和严格生态保护的区域范围。完善九环线、成乐环线、大熊猫生态文化、蜀道三国文化、茶马古道文化、川江水上旅游、攀西康养旅游、“长征丰碑”红色旅游、光雾山—诺水河、地震灾区重建新貌等精品旅游线路,提升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川藏线、攀西、大巴山、蜀道、川南等旅游目的地国际化水平,做响大熊猫、森林、湿地、乡村、阳光康养、户外体育等生态旅游品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抓住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机遇,规划建设“两湖一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实施藏区、彝区全域旅游战略。推进川滇藏、川陕甘、川渝黔等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积极推进蜀道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工作。培育旅游新业态,建设绿色酒店、绿色景区,发展绿色旅游商品。

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生态、体育等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做强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民营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巴蜀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建好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点文化产业带。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二十一)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企业微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联通互动,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尾矿、工业废渣、矿井水等大宗工业“三废”和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进冷、热、电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建设。推动农业生产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形成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强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城市矿产”、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泥等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

(二十二)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应用示范和大规模技术改造,实施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城镇化节能示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深入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产品试点示范。探索开展绿色评价。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六、构建新型城乡体系,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树立“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绿色低碳、传承历史”理念,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把绿色发展要求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使城镇再现绿水青山、农村展现田园风光,建设和谐宜居、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镇和乡村,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十三)优化城镇规划设计。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更新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大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持续性。依托现有山体水系、森林与湿地、气象条件等,科学布局各类空间,合理确定城市形态,保持各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和损害。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准确定位城市功能,科学确定城市终极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增加生活与生态用地比例。

落实《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加快发展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区域联动、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格局。认真落实国家《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促进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共同打造引领西部开发开放的国家级城市群。

(二十四)加快建设美丽城镇。推动城镇内涵提升式发展,科学确定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适度增加建成区人口密度,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建设生态城镇。依托四川省多数城镇依山傍水的地貌和环境特征,统筹城镇与山水林湖布局,合理规划城镇绿地系统,推动湿地公园、山体公园、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建设,划定并强化城镇绿线管制,使城镇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突出小城镇的鲜明特征,打造具有地理、生态、产业特色的小城镇。重视解决城镇噪音、光污染等问题,创造宁静生活空间。开展美化绿化行动,建设一批美丽社区、美丽校园、美丽企业等,增加城镇“绿色细胞”。

推广绿色建筑。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防止贪大、媚洋、求怪。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发展绿色交通。统筹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管道建设,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便捷和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因地制宜发展轨道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

完善市政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与利用、供气、综合管廊、市容环卫等设施建设水平,合理布局建设消防、人防设施和防灾避险场所。支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配套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停车场、公共厕所及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 (紧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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