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开门立法务实监督 让“中国梦”有川味

四川法制报 2016-01-22 23:45 大字

2015年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省政府及15部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投票 省人大宣传处供图

——写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

本报记者 宋锫培

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新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宪法宣誓。2015年12月4日起,四川省有13个设区的市人大会常委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2015年12月1日起,四川省占用应急车道要罚200元,扣6分

……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细数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的成绩,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紧密配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开展系列重要活动,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了一部实现“中国梦”的四川篇章。

为善治、立良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三个年头,省人大工作发生重要变化,下放地方立法权,对省政府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变的是工作结构和方式,依然不变的是行权于法、履职为民。一年间,四川省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日益显现,代表工作更加活跃。为推动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四川建设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科学立法

奏出法治最强音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都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作为立法工作理念,走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负有重要历史使命。而法律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是衡量立法质量的试金石。

2015年对于全省人大工作来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最大的挑战,莫过于下放地方立法权。这一年,新修正的《立法法》首次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四川省由此成为全国行使地方立法权市州数目最多的省。经过近一年准备,2015年1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十三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这13个市也成为四川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

古之云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秉着这样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了重点领域立法。2015年,在原规划92件立法项目的基础上,调整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增加24件,取消5件,现共计111件。调整后的立法规划涵盖了民主法治、依法行政、村民自治、环境保护、社会法治、民生保障等领域,进一步提升了四川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新的《立法法》《预算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出台的第一部涉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制定了《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经过两年多立法酝酿,《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去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正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去年12月颁布的《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更进一步弘扬了宪法权威,提高了宪法意识……

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促进了全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创新监督

权利关进“笼子”

“从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建议答复后的反馈情况看,满意率95.86%,各承办单位的满意度比例都很高。从形式满意到实质满意,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还有进步空间。”2015年12月1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政府关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引起与会者广泛关注。随后举行的分组评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各抒己见,对省政府和15个承办代表建议的主要部门和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评议。

除了首次开展评议,201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和省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报告,推动社会依法治理。而每一次尝试,都留下勇于创新的坚实足迹。

同样,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促进省政府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对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报告……每一项工作,都记载着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历程。“基层政府对污染治理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如何加以约束?”“教育资金廉政问题如何杜绝?”“城镇和农村的养老怎样平衡?”……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和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专题询问。相关部门也现场“大考”,回应群众关注话题,获得群众和人大代表“点赞”。

听取报告来判断事实是不全面的,只有走到群众身边,了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才能更好地促进发展。2015年5月和6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成都、广安、广元、乐山、内江、宜宾等,就贯彻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时,特别增加了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跟踪检查等方式,同时还在现场进行了法律法规内容抽查测试。同年9月,在《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3个月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16个市州开展执法检查,详细了解贫困群众需求,并就如何确保《条例》贯彻落到实处、怎样瞄准“短板”精准发力、如何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率先全面奔康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一个延之广、拓之宽、探之深的有机监督网络初现。

代表履职

深入基层为群众发声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每一位代表都带着广大群众的殷切期盼,活跃在社会各界。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焕发出了新活力,取得了新的成就。近年来,在四川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的同时,也有群众反映:一年一度人代会,人大代表履职热情高涨,闭会期间却悄无声息。如何破解这样的尴尬的局面?

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进。在省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将“代表应当密切同群众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持证视察、电话、信函、网络和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小组活动等方式和渠道,听取和反映群众诉求”这一全新条款与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写入修正后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成为代表履职时的刚性约束。“这几年家里生活情况好吗?政府有没有给你们扶贫帮扶?”201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代表中倡导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通知》,再次吹响人大代表扶贫攻坚的冲锋号,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岗位职能、专业特长,结合区域贫困特点和各地工作安排,积极为扶贫攻坚出招,力所能及地帮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画中有竹必先成竹在胸。只有将群众装在心里,植根于人民之中,才能真正做到履职为民。2015年,全年共有600多名省人大代表回到原选举单位,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围绕脱贫攻坚、“三农”工作、现代服务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内容,积极提出建议意见。

新闻推荐

凉山:筹备川西片区“治蜀兴川”法治论坛

(阿西兰英记者唐万贵)15日,由凉山州法学会承办的川西片区第三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凉山)第一次筹备工作会在西昌举行。经过大家讨论决定,川西片区第三届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定于今年9月初...

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