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遇婚变咋办合力解纷
近日,洪雅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合力”,将一起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离婚案件消弭于无形。
2002年,37岁的阿山(化名)入赘小萍(化名)家,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共同将小萍与其前夫所生的儿子抚养成年并为其操办婚姻。近年来,因家庭琐事双方产生矛盾,小萍诉至法院,要求与阿山离婚。调解过程中,小萍表示,其与阿山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必须离婚。阿山则表示,自己背井离乡,在小萍最困难的时候入赘,为小萍抚养儿子并操办其儿子的婚姻,现在自己年老体衰,无儿无女,却要被赶出家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通过民间调解组织“甘嬢嬢”调解工作室和双方代理律师形成“合力”,甘嬢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双方代理律师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并总结双方心理动态,引导甘嬢嬢及双方代理律师调整调解重心和策略,最终小萍与阿山协议离婚,由小萍给予阿山适当补偿,一起可能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离婚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记者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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