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出台乡村振兴试点村扶持政策

眉山日报 2018-04-24 07: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彭林)昨(23)日,记者从丹棱县获悉,近日,丹棱县委、县政府出台《丹棱县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十八条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该举措将进一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发展新局面,全力打造“有产业、有颜值、有底蕴、有秩序、有保障、有精神”的美丽乡村典范。

《扶持政策》指出,将在全县山区、坝区、丘陵区不同类型区域公开选拔确定12个试点村,为每村配备1名第一书记、1名党建指导员、1名乡村规划师,2名农技服务员、2名法治志愿者、2名宣传文化志愿者。对试点村,将为村干部年龄较大的村支部增配1名大专以上文化,35周岁以下支部委员;支持每个村建设1条以村委会为中心的乡村标美路;县委、县政府鼓励补助经费支持举办农旅融合节会,对年销售额达到2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分别给予村集体0.5-3万元补助;帮助试点村率先完成村级乡村振兴规划,优先安排涉农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优先提升改造标准化的“1+N”党群服务中心;对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示范村奖励10万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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