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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环保+警察”大幅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川经济日报 2017-06-13 08:11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眉山讯(记者 常坚)近日,记者从“眉山市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眉山市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侦办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6人,极大地遏制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人员。

今年1-5月,眉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天,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岷江干流眉山段水质在常年优于入境断面水质的基础上,出境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明显提升。

环保警察办案

打击环境违法更“硬气”

据了解,眉山市已成立了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东坡区、丹棱县成立了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其他区县正在积极组建。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大队的成立,使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限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审查,都更为迅速、精准、高效,进而不断提升了环保执法的威慑力、穿透力和溯及力。

建设长效机制

打击环境违法有“章法”

眉山市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一系列制度、办法和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力度。

今年2月,眉山市下发了《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公检法司和环保、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先后3次下发了《全市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挂牌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6人,其中,批准逮捕2人,监视居住2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11人,环保行政处罚立案123件,行政案件立案数、打击处理数分别超过近十年总量的667%、433%,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力和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毅表示:“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眉山将以‘环保警察\’治理模式为新起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坚决治理环境污染,积极推动‘河长制、田长制、点长制\’等工作落地见效。把眉山建成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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