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古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类客车通行全线需46.31元
本报讯(记者 肖婷)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叙古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经省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四川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全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执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实施,如一类客车通行全线需46.31元,二类客车通行全线92.6元。收费期限29年330天,即从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47年10月16日止。
叙古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年调整方案)》规划建设项目,起于叙永县纳黔高速公路灯盏坪枢纽互通,止于古蔺县二郎镇岔角滩(川黔界),全长66.6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9.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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