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公布 泸州市5个单位入选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记者1月4日从市民宗局获悉,经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2019年度四川省118家单位荣获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泸州市叙永县白腊苗族乡、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四渡赤水干部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叙永县枧槽苗族乡初级中学校5个单位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近年来,泸州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创新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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