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创新工作机制 高质量推进“春雷行动”
自“春雷行动2022”开展以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围绕“铁拳出击促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5+2”执法子行动,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立考核自评机制。结合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22”考核评价方案、食品等七个子行动考核评价方案和宣传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将“春雷行动2022”的考核工作进行细化,制作该局“春雷行动2022”开展情况自查评分表,自查评分表共计120分(包含基础分100分和加分20分),由该局春雷办每周对“春雷行动2022”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分,对尚未开展的工作或尚未得分的工作进行通报,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工作,力争取得分值。
建立每周通报机制。根据区常住人口数或市场主体数确定“春雷行动2022”期间预完成的案件任务数,并结合“5+2”执法子行动对案件任务数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办案机构,由该局春雷办落实专人,每周对各办案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统计一体化工作平台案件录入结果,将统计结果制成表格每周发布到微信工作平台,对各办案机构工作开展进度进行公示,提高行动紧迫感。
建立大要案、典型案例办案机制。建立罚没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之间的案件和10万元以上案件预估台账,由该局春雷办案件指导组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并统筹全局执法力量,建立“一体化、模块化、流水线”式办案模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区烟草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互相移交案件线索,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的6起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案件线索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联合区烟草局查处了全市首例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案件。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春雷行动结束后,将依据相关考评办法对各办案机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将春雷行动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截至3月22日,全区累计查处案件332件,罚没金额99.18万元。其中,“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案件205件,罚没33.05万元;“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执法行动”执法行动案件13件,罚没2.79万元;“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案件15件,罚没0.13万元;“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行动案件2件;“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案件69件,罚没22万元;“泸酒质量提升工程”执法行动案件11件,罚没2.75万元;“网络交易监管执法行动”案件32件;其它适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案件28件,罚没41.21万元。消费质量报记者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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