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昨日施行 泸州市已建成统一的智慧化停车平台,手机上可以查看停车位
本报讯(记者 梅影)3月1日,《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于2021年12月30日出台,包括五章共三十一条,分为总则、配建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法律责任等,对市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泸州市主城区,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已在江阳区恒利兰庭、观澜国际等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潮汐停车位”,市民可以在夜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等停车需求比较大的时段停车,城区公厕、学校等场地附近也按照《办法》规定,设置便民车位,供车辆限时免费停靠。
目前,泸州市已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停车平台,130余个路段、8000余个停车泊位的空余车位情况,市民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酒城易泊”查询后,按需就近停车。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还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损坏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施和擅自设置隔离桩、隔离栏、地锁等隔离设施,以及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活动等行为,提高车位有效利用率,方便群众日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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