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首次通过 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川江都市报 2022-01-29 10:51 大字

◎ 徐红霞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燕

“您好,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向您电子送达了您代理案件的调解书,您可以通过查阅‘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向您发送的手机短信,点击相应链接查阅下载调解书。”1月25日,周律师收到了这样一条特殊的短信。

原来,在原告穆某与被告何某及工程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劳务者受害产生纠纷一案中,穆某委托周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向江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使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一时间收到裁判文书,经当事人同意,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王开梅决定适用新修改的民诉法中的电子送达条款,向代理人周律师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据悉,这也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江阳区法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从裁判文书上传至当事人收到,用时1分钟16秒。使用电子送达快捷、方便、高效,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还能第一时间收到裁判文书,并且文书可做电子保存,不会遗失或损毁;在送达阶段,当事人填写《地址确认书》时已同意适用电子送达,书记员或法官助理也不需要逐个通知当事人及代理人来领取裁判文书,减轻了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诉讼效率。

电子送达平台的上线,打破了传统单一的送达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接轨,标志着法院工作向信息化、现代化、智慧化迈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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