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榜样引领 让文明之花开遍酒城 2021年泸州市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综述

泸州日报 2022-01-29 10:49 大字

□ 本报记者 许世智

2019年3月10日,家住龙马潭区金龙镇金龙社区6组的祝超全夫妇听到离家不远处的擦耳岩水库边传来呼救声,迅即跑到水库边,只见一个老人在水中奋力挣扎。60岁的祝超全不顾自己已经连续几个星期重感冒,飞身跃入水中展开营救。在妻子的协助下,他最终顺利把落水老人救上岸。2021年,祝超全被评为2021年第三、四季度见义勇为“泸州好人”。

在泸州,像祝超全一样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时常发生。2021年,泸州市通过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新时代好少年等典型选树活动,让榜样力量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出学习榜样和宣传榜样的良好氛围,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生动局面,文明之花开满酒城大地。

据统计,2021年,泸州市有1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人荣获省级道德模范,2人获评“中国好人”,6人获评“四川好人”,选树市级先进典型50余人,在全市范围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强化典型选树,让榜样力量深入人心

2021年10月29日,在第七届泸州市道德模范、2021年“泸州好人”和泸州市“新时代好少年”暨第二届江阳区道德模范发布仪式现场,道德模范、“泸州好人”们的事迹让众人深受感动。一名名榜样用自己的点滴行动诠释着热爱、真诚、温暖这些充满着正能量的词汇,也正是他们的存在,让平凡的人找到了学习的目标。

2021年1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退休干部张崇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是泸州市获得该荣誉的第三人。荣誉背后,是张崇华50余年如一日的捐资助学。仅2015年至2020年,张崇华累计捐款超10万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张崇华的感染下,为了让更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以实际行动投身公益事业,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泸州市分会名下设立“崇华爱心专项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助学等公益项目,让一个张崇华变成千千万万个张崇华。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捐资助学的队伍中来,一份份温暖正在不断传递、不断延续。

在泸州,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的温暖故事不断上演。如何将这些事迹发掘出来,让榜样的力量感动、温暖、影响更多人?

为此,泸州市修订完善评选办法,通过层层推、人人评,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报模式,定期举办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发布活动。2021年,泸州市在各市级网络平台开设评选专栏,广泛开展先进事迹展示、网络投票活动,参与推荐评议的人员达200万人次。

一次次评选,既是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的发掘,也让榜样的力量更加深入人心,让市民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强化宣传引领,让榜样事迹处处可见

一幅幅制作精美、各具特色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公益广告在城区各大广场、公园以及公交车站台、公交车载电视上刊载、播放;一场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陆续开展,“学模范、树标杆、跟党走”的风尚在酒城大地蔚然成风。

“有一位老人铭记滴水之恩以己之力救人,有一位老人甘守生活清贫爱心感染身边人……”2021年6月18日,泸州市“学先进模范 树文明新风”100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正式启动,在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举行了首场宣讲。

在为期3个月的时间内,近年来获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典型开展“五进”活动,即:先进模范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村)、进文明细胞讲党史知识、讲先进事迹、讲文明新风、讲道德风尚、讲敬业奉献,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热爱祖国、甘于奉献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以榜样的力量不断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首场宣讲现场,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陈卓表示:“听了模范们的事迹深受感动。我将以模范为标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税收事业,切实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

2021年,泸州市紧扣建党100周年,开展100场先进模范“五进五讲”活动,打造酒城模范宣讲品牌,受众逾3万人,营造了月月见模范、人人学先进的浓厚氛围。泸州市还每月精选1至2名好人代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各级媒体、户外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展示。目前,泸州市已实现“小区、公共场所、机关阵地”好人公益广告“三个全覆盖”工程,形成学习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价值导向。

强化礼遇帮扶,树立好人好报价值导向

在大力宣传榜样典型事迹的同时,泸州持续加大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礼遇帮扶力度。2018年,市文明办印发了《泸州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实施细则(修订稿)》,进一步树立好人好报、德行天下的价值导向,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礼遇帮扶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

《细则》从物质奖励、政治关爱、生活关心、困难帮扶四个方面,对泸州市推荐、评选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省、市级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四川好人”“泸州好人”荣誉称号的公民进行礼遇帮扶。按照《细则》,泸州市每年对当年获评的好人给予一次性礼遇金,对困难模范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

同时,泸州市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热心人士联动关怀机制,对困难模范常态实施就业、助学等10大项目帮扶。2019年以来,全市共发放礼遇金100余万元,通过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市内旅游、领导上门慰问等方式礼遇3000余人次。

时代需要榜样,先进引领时代。近年来,泸州市常态化评选表彰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身边的榜样,通过发现榜样、褒扬榜样、学习榜样和宣传榜样,有力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将一颗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的“种子”根植于酒城大地,为泸州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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