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潜逃至新疆 获缓刑

四川法制报 2022-01-14 01:00 大字

本报讯(文雯 罗洪)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将“老赖”伍某从新疆抓捕回泸州,并于近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杨某与伍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执行环节后,法官依法向伍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法院“五查”后,发现伍某名下有一辆车辆,执行法官依法向伍某送到扣车执行裁定书,要求伍某将名下车辆交至法院处置。因伍某拒不交车并躲避法院执行,法院遂与公安机关启动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对伍某进行网上追逃。

前不久,公安机关发现伍某出现在新疆塔城额敏县,并锁定其住所后,将相关情况通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龙马潭区法院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奔赴新疆将伍某抓捕回泸州。

到案后,伍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向杨某支付执行款3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杨某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取得杨某谅解。龙马潭区法院认为,伍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在规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查封、扣押车辆,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伍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决定执行缓刑。

2021年,龙马潭区法院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5条15人,判决10案12人,执行到位6.49亿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双减”下的“期末考” 从纸笔测试变为面试评估

□赵泳杰本报记者罗森波摄影报道1月1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期末考”在泸州市长江小学校进行。这是“双减”政策落地后,该校...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