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柔情守护万千家庭幸福 记全省首个“女子法庭”江宁家事法庭

泸州日报 2021-12-01 09:36 大字

□ 本报记者 梅影

“收到姐姐们送的书,很开心。谢谢姐姐们。”近日,小欣(化名)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分享收到新书的喜悦。

小欣是一名高中生,她提到的姐姐们是纳溪区法院江宁家事法庭的女法官们。小欣父母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小欣受此影响患病休学在家,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但小欣母亲没有生活来源无法负担其医药费。今年3月,小欣诉至江宁家事法庭,要求父亲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经过法院温情调解,父女俩化解了心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小欣的情况,江宁家事法庭邀请西南医科大学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欣进行心理干预,并在案件结束后对小欣进行持续关注。在法官姐姐们的帮助下,小欣病情得到缓解,重拾生活信心。

“案件结案不是关爱的终点。一直以来,江宁家事法庭针对不同案件,对涉困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回访和帮扶。”江宁家事法庭庭长王月向记者介绍,回访队伍由承办法官、心理咨询师及志愿者组成,一是了解涉困未成年人的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今年以来已开展回访十余次;二是积极为涉困未成年人争取经济帮助,近五年来为涉困未成年人争取到社会资助金7万余元,10余人受益;三是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据了解,江宁家事法庭是全省首个“女子法庭”和专业化的家事法庭,今年成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该庭还是全市唯一一个“反家暴中心”、“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基地”、西南医科大学人文管理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经过数年探索,江宁家事法庭成功打造了“1+N”家事审判模式:即以不同家事案件为“1”,引入“N”种工作机制;以法院主导为“1”,与“N”个部门协调联动。近年来,该庭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连续四年实现“零上诉”和无一“民转刑”案件,形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合力,助推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江宁家事法庭还多方联动,与纳溪区妇联联合搭建“三级家事调解网络化平台”,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每年诉前调解家事纠纷300件以上。自2017年泸州市首个“反家暴中心”和“临时庇护所”落户江宁家事法庭以来,该庭已为9名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救助,发出人身保护令45份。

为给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2020年8月,江宁家事法庭还与纳溪区妇联、民政、司法部门联动,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牌成立“江宁家事工作室”,打造家事审判“前哨站”,固定每周一为“法官工作日”,对已进行离婚登记的夫妻,如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等具有金钱给付的部分,引导其及时进行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效避免二次纠纷产生。目前,该工作室已接待咨询400余人次,成功进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20余例。该做法系全市首推,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载推广。

从“女子法庭”到“家事法庭”,再到如今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江宁家事法庭不断向前。“情理寓法,调判促和”是江宁家事法庭的工作理念。对于家事纠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能调则调;对疑难或具有导向性的家事纠纷,或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当判则判。2016年以来,该庭所办案件中,2起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3起入选省级典型案例,4起入选市级典型案例。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酒麒麟·爱家行’志愿活动。这是纳溪区法院对辖区未成年人、老人和妇女开展的专项关爱活动,特别注重关爱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包括普法宣讲、巡回审判、判后回访、精准帮扶、心理疏导、温情陪伴等方面,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 王月说,法庭将持续守护纳溪区万千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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