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CX-D单元)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市民可以提意见建议

泸州日报 2021-03-17 10:11 大字

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CX-D单元)局部调整示意图

本报讯(记者李家平)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了《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CX-D单元)局部调整方案。

据悉,为优化用地结构,推进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在征求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意见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泸州市公园城市规划节点方案,对《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CX-D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调整方案具体内容于2021年1月进行了公示,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了泸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委会审查,根据规委会意见,原方案中调整后的地块建筑高度指标由15米优化为24米。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CX-D单元)局部调整方案再次进行公示。广大市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公示时间将持续到2021年3月24日。

公示地点为: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泸州城市规划展览馆公示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

联系人:姚斌。联系电话:3195133。

调整内容为:《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CX-D单元)局部调整位于柏木溪(核心区)北侧地块。

CX-D-12号地块,调整前:含R2二类居住用地4.76公顷,容积率≤2.6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B1商业用地5.12公顷,容积率≤1.8、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5%。该地块调整后:含R2二类居住用地7.22公顷,容积率≤2.3、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35%,B1商业用地2.66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5%。同时,将《泸州市中心城区公园城市规划》——柏木溪片区用地优化调整内容纳入《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调整后城西柏木溪及以北片区商业用地总量增加约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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