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查清婴儿出生情况的 补办出生证需亲子鉴定证明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近日,家住纳溪的市民杨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新闻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自己的孩子在出生时没有办理出生证,现在补办却遇到了难题。
据杨女士介绍,自己的孩子于2002年11月7日在纳溪某医院出生。由于是第一胎,没有经验,在医院生完小孩后回家也没有想到要开出生证明。如今,小孩马上面临高考,因无出生证明,可能给入学带来困扰。
为了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杨女士的丈夫去医院查了当年的入院和生产证明,医院经办人说,补办出生证要去纳溪妇幼保健院。2月1日,杨女士的丈夫去纳溪妇幼保健院补办,但办证人员在验证材料时发现,证明材料与现有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不予补办。杨女士表示,因当年医院将父亲名字写错,难道孩子就办不了出生证明了吗?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核查后回复,根据《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发放》文件规定,婴儿出生后30日内未及时按照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递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签发机构经调查核实后仍难以查清婴儿出生情况的,应当要求申领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的有关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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