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购买退烧药止咳药等需登记 医生:盲目囤药不可取,每种药品都有保质期

川江都市报 2021-01-20 00:55 大字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新闻网和川江号APP“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关于购买感冒药的问题。市民询问,近期是不是感冒药不能在药店买,感冒发烧必须去医院检查?

1月14日,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到,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门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应登记上报。在购买该类药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及电话号码。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药店了解到,药店感冒类药品充足,市民在购买感冒类药品时,药店店员会主动了解购买原因,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

“药品充足,大家没必要过多购买。”宝光药房江阳西路直营店店员告诉记者,近段时间,确实有市民到药店购买大批感冒类药品以作备用,他们会提醒市民少量购买,避免药品浪费。

针对市民提前购买感冒类药品作备用的情况,泸州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邹荣表示,感冒药没有必要提前购买。“导致感冒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病毒性感冒,有的是细菌引起的,普通市民不具有医学知识,不清楚应该怎样正确用药,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治疗效果。”邹荣建议,市民出现感冒症状后应到正规医院就诊,就诊后服用专业医生开具的对症的、有效的药。在他看来,盲目囤药不可取,每个药品都有保质期,大量囤药容易造成药品的浪费,特别对于保质期相对较短的中成药而言,更不宜囤太多太久。

另外,据邹荣了解,目前除接种新冠疫苗能够对预防新冠肺炎起到良好的作用外,其他药品都不能有效预防新冠肺炎。如果市民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应该尽早到正规医疗单位就医。同时,邹容提醒,冬季是呼吸类疾病的高发阶段,市民特别是慢性基础疾病的病人尤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且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新闻推荐

纳溪区法院 法官多次调解冲突 被执行人送锦旗

本报讯(谢雅琴记者曾臻)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某手捧锦旗来到纳溪区法院执行局,郑重地向案件承办法官送上写有“人民好法官、真心...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