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本报讯(记者 肖婷)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泸州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据了解,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泸州市名列其中。
2017年,泸州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在创建过程中,泸州市系统化推出“六大工程”,全域无死角创建,并探索走出了一条“三全、三对、三到位”的有效路径。不仅如此,泸州市相继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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