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现“八个无” 泸州交通执法扮靓路域环境

泸州日报 2020-11-04 09:58 大字

本报讯(胡蝶 记者 蔺艳霜)记者近日从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成立以来,以提升路域环境为抓手,以管辖范围内的G321线和G246线为主攻点,用规范化交通执法管理模式,着力开展国省干线路域环境整治行动。目前,境内路域环境全面实现“八个无”目标,为公路沿线群众出行提供了“畅、安、舒、美、洁”的交通环境。

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擅自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尺寸大小不一、杂乱无序的广告牌,易遮挡、影响公路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给驾驶员造成视觉上的误导、分散驾驶员注意力。执法支队集中人力物力对交通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带、路肩、边沟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广告牌进行清理拆除,并全部清理到位。

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没有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的非公路标志牌,在安全方面无保障,严重影响公路路容路貌和安全畅通。执法支队按照路域环境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公路绿化带、路肩、边沟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地名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志进行了全面清理。

路基路肩边坡基本无非法种植物。针对公路沿线村民占用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绿化处非法种植农作物现象,执法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联合属地政府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种植的农作物,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

无违法建筑物。为保护公路功能完善,减少公路行车时的视线障碍,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和地理条件,从公路边沟外缘1米起、向外20米范围内,对违法设置的木栅、铁丝网、砖砌围墙、钢架等违法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同时把新增的违法建筑物的实施遏制在萌芽状态。

无穿越公路的设施。为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执法支队加强巡查,依法禁止未经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而擅自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行为,有力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无摆摊设点。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执法支队集中人力,依法严查公路摆摊设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清理一起,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无打场晒粮现象。公路沿线农户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不仅给过往车辆及行人带来不便,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切实保证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执法支队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向沿线群众积极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了占用公路晒粮行为。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执法支队重点对管辖范围内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倒垃圾,以及堆放木材、废弃轮胎、竹片等违法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对“滴、撒、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现了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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