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工作结束

泸州日报 2020-08-10 11: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墨)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对泸州市注册的19家公立医疗机构和随机抽取的13家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现已结束。

按照泸州市卫生监督工作部署和计划,检查组听取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自查情况汇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要求,从组织机构、传染病管理、“精麻药品”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母婴保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现场检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医学文书、医疗执业场所、机构和人员资质等。

从检查情况看,市注册医疗机构对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依法执业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执业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管理较为规范。同时,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检查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与院方交换了意见,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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