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泸州集中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消费质量报 2020-07-31 00:37 大字

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泸州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在泸州市集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9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注册或备案证书号、过期失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保健食品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七是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八是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九是开展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各区县、各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重点对保健食品直销店、药店、会销场所、网络交易平台、广告发布者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市级部门还将成立督导组对部分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力争2021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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