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速裁程序 10分钟审结危驾案
泸州市江阳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时,鉴于被告人余某同意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采用速裁程序,整个庭审10分钟便审理完毕。
余某酒后驾驶出租车与右侧路沿相撞,导致车辆侧翻。抽血检查结果显示,余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158.2mg/ 100ml。庭审中,速裁庭依法省略原有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综合全案事实,当庭宣判:被告人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余某当庭服判。
据悉,今年1至5月,江阳区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 开庭审理案件49件,采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29件。
肖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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